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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正牌全年资料大全病历复印有关规定

发布日期:2023-10-3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香港正牌全年资料大全病历复印有关规定

根据国家卫健委颁布的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要求,为方便我院就诊患者病历复制的需求,对我院病历复印流程进行重新制定并告知。申请病历复印时,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及证件,不按规定提供者,不子受理其病历复印申请。

一、复印病历所需准备材料:

(1)患者本人复印病历: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。

(2)代理人复印病历:需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。

(3)复印未成年人病历:需持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未成年人社保卡、户口本或出生证明。

(4)复印死亡患者病历: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。

(5)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,因办理案件、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、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,到医务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: ①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;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;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(需与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);④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,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二、病案复印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7:30,节假日休息。

三、复印地点:病案室(人防办)一楼病案室复印窗口;联系电话:0731- 58214760

四、申请病案复印流程:

1.携带材料去病案室(人防办)窗口办理;

2.上述(5)部门复印材料需先去医务科开办复印申请表,再前往病案室窗口办理;

3.拷贝电子资料需先去医务科开办复印申请表,医务科会告知相应办理科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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